引语:当下,照明工程公司内部如何自律?照明市场如何创新?照明集成商如何与设计师、厂商建立更好的合作关系?中国照明集成商联合会召开了一届二次理事会议,对上述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2月21-24日,中国照明集成商联合会一届二次理事会议顺利召开,有业内人士还将其称为“价值超过1000万的会议”。据悉,在24日的总结会议上,各小组组长分别就“合作共赢议题探讨会议”议题结果作了汇报。会长李树华、副会长蒋加珍、赵明、秘书长马彬以及各常务理事、理事共27人参加了总结会议。
工程公司内部如何自律?
会长李树华在汇报中提出:工程公司内部自律与交流合作必须建立在规范完善照明工程资质、产品检测、采购体系、资源整合等管理体系的基础之上。提倡工程公司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不参与不正当竞争等。
蒋加珍(左)、李树华(中)、赵明(右)
2013年,“不良竞争”之声不绝于耳;2014年,受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速的影响,工程公司内部自律改革将迎来关键的一年。“昨天已经成为过去式,我们要一致向未来看齐。”秘书长马彬说道。
如何与设计师合作?
如何与设计师合作?组员们建设性地提出了与设计师合作的“十二字”原则:平等自重、交流沟通、合作共赢。他们建议以组织论坛的形式,邀请设计师分享优秀的项目案例;或者通过参加类似于广州照明展等其他形式的活动,与设计师进行面对面的“互动式”交流等方式,促进照明集成商与设计师的合作共赢。
如何与厂商合作?
集成商和厂商,本来是面对不同客户的渠道形式,由于对直接客户的争夺和发展战略等原因,正在相互渗透。厂商做集成业务的不在少数,在业界是很正常的,理由也很充分——抓住最终客户;同时我们也可以发现,集成商也开始开展分销业务,这种现象在区域型的系统集成商上体现得比较明显。集成商和生产商,就像《围城》中所说的: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针对以上现状,中国照明集成商联合会常务理事李志强表示,“照明集成商和产品生产商是照明行业产业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有责任和义务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联合会会员们认为,尽管集成商和厂商的边界正变得模糊,这是一个趋势,但还是要去适应。他们指出,集成商和生产商要尽量不跨界经营,呼吁大家共同遵守行业规则、维护行业声誉、避免恶意竞争;同时,在共同用户面前,双方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力求达到合作共赢之效。此外,还可以建立优秀厂商评价系统和对话机制,通过联合会网站、微信等渠道,为联合会与厂商建立一个交流的平台。
此外,会员们还分成五个小组,就联合会组织建设、公益事业、组织发展、战略发展等自身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中国照明集成商联合会才刚刚起步,但我们都是奔着同一个目标过来的。今年我们的首要目标是做好联合会发展规划,努力做到自律、合作、共赢。“副会长赵明在会议中说道。
会长李树华最后总结了这四天的会议,并对联合会的未来寄予了殷切的厚望;同时,副会长蒋加珍也对此次会议的顺利进行表示了充分的肯定。至此,联合会一届二次理事会议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通过这次会议,会员们对联合会树立了更长远的目标和方向。与会的26家照明工程公司代表日理“万”机,每人每天的机会成本所能创造的产值以10万元计算,26家工程公司代表四天时间下来的总产值又何止1000万?“价值超过1000万的会议”,它着实当之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