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文化

照明文化之人

文化是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观念之间关系的意义系统。与自然界的存在不同,文化特指所有“人为的事实”,它可以传承、传播,是人类沟通的唯一渠道,也是人之所以称之为人的本质特征。由文化的定义不难看出,文化的主体是人类,那么照明文化的核心自然是人类。人类对于照明的感受、认知与应用等,在漫长的人类发展历史的沉淀中形成了照明文化。现代人类的心理及生理,仍然与光有强烈的关联性。

照明和人体的关系-心理和光的关系

在同样的照明环境中,不同年龄的人群产生的心理感受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除了年龄本身之外还与职业、文化修养、性别、地域、国别、审美等很多因素有关。总体来说,青年人对视亮度要求不高,更容易接受亮丽、生动活泼的色彩,而老年人由于经历不同,一般要求较高的视亮度,对色彩的追求较为单一,中年人由于职业范围大,生活经验比较成熟,对视亮度要求适中,对色彩及形式接受范围较广,反映不强。

根据光环境的视亮度、灯光色彩以及灯光形式对人心理感受的调查研究结果,心理学家认为,光环境,特别是色彩确实可以对人具有某些直接的生理、心理影响,光色通过人的视觉而作用于大脑,加上明度的对比,会让人产生温度感、距离感、重量感、体量感,而这些都有可能是由生理影响所形成的。

例如红色有温暖感,而它在生理上起着促使血压升高和脉搏加快的效果,在心理上产生兴奋;青绿色有凉暗感,它在生理上起着降低血压及减缓脉搏的效果,在心理上产生镇静的作用;黄色则是一种鼓励的颜色,可以促进交往,提高脑的机能和舒适的感觉;紫色能引发忧郁和伤感;蓝色会给人以一种放松的状态等等。

照明文化之历史

由古到今,在人类的精神世界的联想中,光明都是表示生命和希望,黑暗都是表示死亡和毁灭。不管科学和技术将会如何发展下去,对于人来说,光明和黑暗在每个人的心目当中,会作为心象风景而存在。如果没有了这光和暗之分,日常生活就难以想象了。因此,把自然现象的光与暗和心象风景的光与暗作为表里如一的现象表现出来,就可以认为是光文化。

爱迪生的发明,让人类越过几千年的火光灯具时代,在经历了最后几十年的煤气灯岁月后,一种更加稳定明亮的照明方式涌现了。第一次闪亮在英国人点燃的电灯的阵列里。在旧中国的黑夜里,巨大的光明照亮了花岗岩大厦、金属栅栏和碎石路面,煤气灯显得黯然失色。电灯比以往任何灯具都更为明亮。它建立了跟太阳抗衡的照明体系,散发出令人震惊的白昼气息。尽管它的火焰是静止而理性的,,却可以在一个瞬间里同时大放光明,这种严密的可操纵性,正是现代城市秩序的表征。而瞬间的集体放光,急剧强化了光明的力度。

在油灯体系里统治“城市”的时代,也曾经为这种不可思议的光源而忧心忡忡,而感官对光明的渴望一旦获得解放,就变得势不可挡,到了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上海电灯数量已经多达88201盏,遍及主要的商业街道和租界居民住宅。电灯彻底打开了通往夜生活的道路。

夜生活就是城市生活的本质。它藉此划定了城市跟村社生活的界线。电灯建立起全新的照明体系,为夜生活提供最明亮的光线。城市照明自此走出了漫长的童年。就其本性而言,夜生活跟昼生活是截然不同的。它的亮度有限,同时拥有更神秘的阴影和黑暗。光与影的对抗变得异乎寻常起来。这就是黑夜空间的属性,被光与影分裂,形成尖锐的对比度。在抵抗黑暗的战争中,电灯在人的四周竖起了光的栅栏。黑夜仓皇地退缩了,在人的身后留下了巨大的阴影。阴影描述了光明的轮廓,为它下定义,光影是无法分离的,注定一起永生。

照明文化之地域-东西方的照明文化

在国际交流很发达的今天,如果我们到国外去访问,同样可以感觉到各个国家对光的感受性差异。这也是历史带给照明文化的沉淀。在欧洲与亚洲,自古以来,就是象征性地用夜间的黑暗,表示死亡;用白天的光明表示生命,把昼和夜作为一对永远分不开的绝对矛盾的自然现象来考虑的。

宗教或民族性的差异和光由于宗教或民族的不同,对光的感觉也不一样。基督教和佛教在祈祷神佛时,要双手擎举蜡烛,但是,严禁崇拜偶像的伊斯兰教,由于不赋予光有神秘性,所以在教堂里没有蜡烛光。在清真寺里只有起到照亮祈祷场所作用的光,有时伊斯兰教教堂的尖塔,还用蓝色的荧光灯装饰起来。印度教的佛像是用色彩鲜艳的红绿色小球作装饰,这在台湾也可以看到,在极端鲜艳色彩的佛像上装饰灯彩。即使是同样的佛教,却存在不同的感觉。

蓝色的荧光灯和色彩鲜艳的装饰彩灯的光,是如何与神佛结合在一起的呢?宗教或民族性的差异和光的关系,只有在了解了人的心目中的光明与黑暗之后,才能成为有意义的课题。在对比我们会感觉到室内顶棚明亮的伊斯坦布尔市场里有西欧式的光;而在顶棚黑暗,仅从侧面有光线进入到室内的大马士革市场里,则更能表现出伊斯兰教的风格。

大马士革饭店是用现代的照明方法,表现出伊斯兰教的光与影。门廊的顶棚,在白天有天窗采光的亮光照射,到了夜晚,就完全被黑暗笼罩着。大厅的主要作用就变成了水面被光线照射的小水盘,摇摇晃晃地飘荡着的光,模模糊糊地照射着顶棚。大马士革的尽头,在遮挡暑气的市场顶棚上打开的圆孔处,有强烈的太阳光进人到室内。简直就像舞台上的聚光灯一样,用把自然光引人到室内的方法,营造出了明暗反差很强烈的空间。这种方法,在传统的日本照明文化中是见不到的。

另外,也可以发现与日本的共同点。西班牙的阿尔罕布拉宫是通过大理石地面的反射,形成光和影的交织,就像日本铺草席的日式房间的采光方法一样,是{吏庭院的反射阳光透过推拉门窗,悄悄地进入到室内,达到采光的目的。

欧美与亚洲的照明差别

如果只是看商店、宾馆、餐厅等,并不会明显感觉到欧美和亚洲的照明差别。但是,如果从建筑物的全部或城市的全部水准来看,就会发现照明设计在社会上的定位差别。在欧美各国,照明设计是建筑物和城市的可识别性表现之一,可以认为是企业领导或市长做出决定的重要事项。但是,亚洲国家的最高级领导,有部分只能判断出是明亮还是黑暗。

在欧美国家,从十几年前就在开始搞节能和充满良好气氛的不均匀的有重点的照明“Less uniform lighting”,然而,亚洲国家却是大部分不能摆脱“均匀”二字的“uniform lighting”。

优先保证必要亮度的结果,从城市照明到住宅照明,都比欧美国家格外地明亮了很多。欧美国家是用灯伞等把光源远盖起来,或安装防直射的遮光罩等,目的是为了防止灯光晃眼。但在亚洲,使用眩光很强的照明灯具也完全不在乎。

在基本的光的颜色上,欧美国家与亚洲国家不同。美国的办公楼采用柔和白色荧光灯(3,500K),住宅采用白炽灯(2,800K) ,但是,亚洲国家的办公楼采用白色(4,200K) -昼间白色荧光灯(5,000K) ,住宅采用白色荧光灯(4,200K) ,大量使用高色温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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